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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人代表的发言

作者: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封昌青 发布时间: 2022-06-11

  今年上半年,建邺区检察院联合区工商联等单位成立了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委员会,我有幸被工商联推荐为委员会的监管名单库成员,并作为监管小组成员参与了南京建邺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江苏省某大型建筑企业串通投标案的合规监管工作。

  我在金陵建工工作了21年,作为来自企业的人员,参与这项工作,我感触特别深。我结合自己参与合规监管工作,并从一名企业人员的角度谈谈自己的感受。
  第一,从一个民营企业人员的角度,我觉得企业合规改革意义重大。企业界的有些行业,比如金融行业,早些年也提企业合规,但是这两年,检察机关参与进来后,确实不一样了,力度更大。检察机关对涉罪的企业,给予重建合规计划的机会,激励企业建立合规计划,经过考察有效的,给予从宽处罚。这不仅挽救了涉案企业,更为重要的是带动关联企业、甚至整个行业的自觉行动,起到“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这有利于整体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
  第二,企业合规管理,关键是要改变企业治理结构,让合规融入企业文化。很多企业有合规管理制度,但是很多流于形式,流于表面。我在参与这个合规监管工作过程中,公司第一次提供的合规计划,建邺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听证认为内容太空,要求公司进行大幅度修改完善。从投标禁止行为、投标关注重点、海外投标环境评估等9个方面,加强专项风险评估,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及负面清单,将合规融入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后来我们监管过程中发现,他们确实在努力改变治理结构和重塑企业文化。比如,这个企业成立了合规委员会,首席合规官由他们的纪委书记担任,很有权威性。更为重要的是,修改了公司章程,赋予首席合规官对重大业务项目的一票否决权,这个力度是很大的。建立了合规月度培训制度,还通过评选“合规标杆员工”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合规文化氛围。从业务数据上看,合规监管期间的7-10月份,这个公司中标项目20个,金额30多亿,占全年经营成果的44.6%。
  第三,问题与建议。一是监管过程中,检察机关还是要发挥主导作用。虽然第三方监管委员的监管员名单中有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但是企业合规是一个新事物,专业性很强,监管员是某个领域的专家,未必是合规领域的专家,这就需要检察机关的引导。在监管员监管评估过程中,检察机关不能对企业放手不管,要对企业合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检察机关的主导与第三方监管既是委托与受托的独立关系,也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配合关系。二是行政执法机关要跟进,并做好刑行衔接。对于企业来说,触犯刑律而犯罪的,毕竟是少数,而面临的行政处罚更多、更常见。如果说行政处罚是“小病”,那刑事犯罪就是“大病”甚至是“绝症”,所以,要更注重治“小病”,治“亚健康”。这就需要行政机关行动起来推进企业合规,行政机关也要在执法层面给予合规激励,当企业建立合规时,行政处罚是不是可以适当减免。比如,一个小微企业,污染环境,一年利润也就20万元,行政处罚罚款100万元,那这个罚款几乎就是置这个企业于死地,如果企业重建合规,能不能减少罚款,让这个企业活下来,只有活着才有可能健康地活着。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涉案企业合规时,如果对企业不起诉,相应的行政处罚也要做好衔接,对于经合规整改获得不起诉处理并移交行政机关的企业,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充分考虑其整改情况,酌情予以从轻、减轻处理,防止检察机关费尽心思“救活”了这个企业,却被行政机关“罚死”了,当然有些行政违法责任企业该承担的还是要承担,这样才能够充分调动企业开展合规工作的积极性,让企业从“要我合规”转变为“我要合规”。三是加大企业合规的宣传和合规人才的培养。合规现在对于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有些企业家、有些行政机关还不太了解,这需要普及和宣传,“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通过案例,让企业家明白指导建立合规计划的重要性。这还是要依靠我们检察院及其他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来加大宣传力度,比如组织不定期的讲座、组织合规做的好的企业进行经验交流、将合规纳入企业争先创优的评定范围等。还有就是国家要加大合规人才的培养,作为企业,我们建立合规管理制度,需要懂行的人才,但现在这方面的人才匮乏。四是建立科学、务实的合规评估标准。我从企业的角度体会,合规是无限的也是有限的,无限的就是合规无止境,合规风险是动态的,永无止境,合规管理制度要不断调整和完善;有限的就是合规需要成本,企业的承受能力也是有限的,企业追求利润和效率。所以在评估考察的时候,要客观面对合规的有限性。比如,我参与的这个案件,是串通投标,合规计划的重点是防止串通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听证会的时候,有人提出这个企业发现他有一个被环保局处罚的记录,因为建筑企业因为扬尘等被罚款500、1000元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这个与串通投标合规计划是两回事,我们认为不能因为这个环保处罚就说这个合规计划没有效果。这一点,我们监管员和检察机关的意见是一致的,后来检察机关也最终认为这个合规计划是通过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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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国家层面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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