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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院、省工商联联合十一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法律服务部 发布时间: 2022-03-30

   近期, 安徽省检察院、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推进安徽省企业合规工作,及时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根据案件情况,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第三方组织的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提出量刑建议或者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的重要参考。

  《实施意见》分六章,共37条。明确了第三方机制的定义和适用范围、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方机制的启动、第三方机制的运行、第三方机制成果的运用、第三方机制的监督与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了安徽省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徽省工商联,负责承担管委会的日常工作。下一步,安徽省工商联将会同省检察院协调相关单位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认真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工商联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职责,推动全省企业合规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附件下载:

主办: 国家层面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80560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