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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建设、强适用、重发展 确保改革试点做实、行稳、致远

作者: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时间: 2022-06-11

  去年3月以来,山东省工商联认真贯彻上级部署,会同省检察院在第一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基础上,组织指导3个市级、46个基层单位投入第二期改革试点工作,抓建设、强适用、重发展,至今年3月,已按计划实现各项预定目标,取得良好成效。

  一、抓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机制全覆盖
  (一)统一思想认识。最高检和全国工商联确定山东作为试点省份,是对我们极大的信任和支持。做好试点工作立足当前,关乎长远,意义重大。我会与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向省委报告,与有关单位对接,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同堂培训,同时加强对下指导,促进有关方面从略知一二到高度协同,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为试点争取了强大动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委书记、省长和有关领导作出批示、指示,各地将试点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重要工作,一体规划、统筹安排。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杨春雷副检察长、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领导先后到我省调研指导试点工作,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教会了方法、解决了难题、推进了工作。我们多次召开主席办公会、党组会就试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会同省检察院迅速组建省级并部署各地建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省检察院工作抓得很紧,领导小组规格高、力量强,陈勇检察长和专班五位院领导从严要求、从实指导,和我们互为牵引,携手向前。
  (三)健全制度机制。建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试点成败的关键一环。通过强力部署,省级、16个市和42个试点基层单位全部实现第三方机制和专家名录库全覆盖,为服务办案打下坚实基础。全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38件,形成了一批可操作性强、有山东特色的制度成果。在省级层面的建设过程中,我们经过多轮研判、争取和协调,组织省级17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召集管委会联席会议、联络员会、专家论证会、征信查询、调研督导等方式推进专家选任工作,合理设置人员比例,突出知识产权、海关缉私、非法集资、安全生产、国土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组建了150人的省级专家名录库。
  二、强适用,保障试点办案优质高效
  (一)应用尽用是目标也是基础。在机制全部建设到位的大好前提下,我们与省检察院合力将“第三方机制适用率100%”的要求落实到所有试点案件中,测试、完善了第三方机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有力保障和推进了办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一方面,应用证明建设的价值,应用提供建设提升的空间与深度;另一方面,好的应用一定带来好的效益,应用尽用是正确的、必要的。
  (二)科学管理才能应用尽用。任何新生事物都有认识和适应的过程,面对开始时的不知、不精、不愿、不敢等普遍性难题,检察机关采取了专题培训、实地督导、定期通报、检察官办案背书、检察官轮案审查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从起步就实现了对第三方机制适用的全流程、全覆盖。至3月31日,全省已批准启动适用企业合规程序案件239件,包括试点单位办理的182件、非试点单位办理的57件,全部适用了第三方机制,效果很好。
  (三)应用尽用带来丰富产出。随着办案量增加、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案件样本渐趋多样,办案成效逐步凸显。所办案件中,经济犯罪171件、普通犯罪43件、重大犯罪25件,涉及罪名47个;已对15起案件22个企业主、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轻缓处理。我们通过第三组织“专项合规”“全面合规”监管,进行多种有益尝试。积极指导临沂、菏泽等地,大胆进行“异地协作”“飞行监管”,形成了很好的经验。最高检发布两批10件典型案例中,采用山东2件,《企业合规改革动态》刊发山东3件,省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5件。
  三、重发展,在求实与创新上下足功夫
  (一)突出专业支撑。我省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除与中央层面对口的9家单位外,还增加了法院和公安等政法单位以及科技、工信、自然资源、商务、应急管理、地方金融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为今后畅通诉讼办案、深化行刑衔接打下基础。我们还争取到监察委、卫健委、审计厅等多个省直单位明确表态,在下步商请机制中提供支持。全省各级名录库涵盖行政人员、律师、税务师、会计师、审计师、企业家代表和专家学者等共计2809人,比例科学合理,有力有效保障了办案。
  (二)强化经费设计。通过反复争取,省财政厅明确了第三方机制的经费保障,将工作费用区分为管委会日常工作(含巡回检查)经费和第三方组织履职费用两个层次,省级管委会日常工作经费列入成员单位部门预算,第三方组织履职费用由涉案企业承担,管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得到上级肯定。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全联第三方机制经费保障问题专题座谈调研会精神,指导各地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确保各级经费保障全覆盖。
  (三)深化治理效果。明确在第三方机制中加强检察与行政衔接,对于检察机关不起诉、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合规情况和检察意见评估后,可依法对涉案企业减轻或免除处罚,以更加充分地利用合规成果,实现叠加激励效应。检察机关结合涉企案件向行政主管机关发送检察建议,推动行业自律、合规治理,深化改革试点成效。我会举办民营企业家合规论坛,开展相关培训,提升企业家合规意识和能力,实现企业健康长远发展,将“两个健康”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童建明副检察长、鲁勇副主席讲话精神,继续与省检察院通力配合,共同努力,为改革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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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国家层面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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